上海男子开门杀致人死亡被判刑10个月网友怒批非机动车道违停

2024-01-29  来自: 瓷复合绝缘子 浏览次数: 1

  相信大家都不陌生,但是因为“开门杀”坐牢你听说过吗?最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就宣判了一起“开门杀”致人死亡案,机动车驾驶人黄某因为“交通肇事罪”被提起公诉,最后被判

  这起事故发生在2022年9月15日,上海市青浦区的一条道路边,黄某驾驶私家车停靠至路边,就在黄某要打开车门时,付某正好骑着两轮电动车从旁边经过,黄某没有观察到付某,打开车门将付某撞倒在地,最终付某抢救无效死亡。

  从网传视频能够正常的看到,当时付某骑着两轮电动车的速度并不算快,但因为躲闪不及时,被黄某的车门撞到在地,头部与地面发生了接触。最终交警部门认定黄某“开门杀”负事故主要责任,付某驾驶两轮电动车超速行驶负事故次要责任。不过这事并没结束,上海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黄某提起公诉,才有了开头的宣判。

  其实上海青浦的这一起“开门杀”致人死亡案件只是千万起“开门杀”当中的冰山一角。根据媒体的报道,北京房山最近也宣判了一起“开门杀”案件,肇事司机杨某违反禁停规定,在开车门时导致后方电瓶车驾驶人受伤,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经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杨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。

  江苏南通今年3月也宣判过一起类似的案件,机动车驾驶人吴某2022年8月19日早上去自己经营的店铺,将车停放在路边车位上之后,开门时没注意观察后方来车,导致后方驾驶两轮电动车驶来的桑某死亡。吴某同样因为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。

  法院审理认为,《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》明确规定,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;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。本案中,吴某违反了该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致人死亡,承担主要责任,按照法律规定已构成交通肇事罪。因其有坦白情节,且认罪积极,最终从轻处罚,做出如上判决。

  类似的事情线日上午,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一路口,一辆面包车的副驾驶开门瞬间,没注意到后方来车,撞到了后方驶来的电动车,导致电动车驾驶人锁骨骨折。

  2021年7月9日上午,江苏省常熟市锁澜北路的路边,一辆面包车突然打开车门,将后方驶来的电瓶车撞倒,更危险的是,一辆轿车在同方向经过,车轮正好擦过电瓶车驾驶人头皮(未戴头盔)。后经医院检查,电瓶车驾驶人的脸部和头部皮外伤较为严重,但万幸没有生命危险。

  那么该如何避免“开门杀”呢?大家有必要学习一下“荷式开门法”,主驾驶一侧开门时用右手,副驾驶一侧开门时用左手,这样车门会首先开一条缝隙,不会一下全部打开,能给路过的车辆反应时间,而且用离车门较远的手去开门时身体也会随之转动,能够对后方来车进行更全面的观察。

  其实车企也在尽量想办法从技术上避免“开门杀”,比如现代汽车就研发了一个叫做“SEA安全下车辅助”的系统(其实不少车企都有,不过叫法不一样,这里是为了举例),这个系统利用车上的盲点雷达主动侦测后方来车,如果检测到有车通过,仪表盘中将出现警示标识,并保持后车门锁定,此时乘客无法从车内打开车门,等后方来车通过,确认安全后车门才会解锁。

  对于这起事件,一部分网友的关注点落在了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占据上,有网友就评论:“非机动车道被3台车占据”、“这道路两侧都没划停车位吧?停了一堆车看着挺别扭的”。还有网友认为“开门的全责”,对电动车超速的判罚提出了质疑。还有网友贴心提醒:“骑电动车记得戴头盔”(骑摩托车也要记得戴头盔)。还有网友对停车位的规划是否合理提出了质疑。

  道路作为公共资源,每一个公民都有使用的权利,但我们在使用的时候肯定要多加注意,最好还是不要影响到他人,绝对不能因自己看似微小的错误,酿成大错。屏幕前的各位车友对“开门杀”致人死亡被判刑怎么看?你遇到过“开门杀”吗?